2019年5月21日,牛建雄主任主持召开市国资委2019年第7次委务会议,研究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评估结果及处置等有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通报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评估结果和研究处置方案
(一)会上通报了市国资委监管的共计109处经营性资产的评估结果。其中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61处,建筑面积8543.88平方米,评估金额为9514.25万元 (鄂尔多斯九鼎估字〔2019〕第0182号);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48处,建筑面积9877.32平方米,评估金额为10849.12万元 (鄂尔多斯九鼎估字〔2019〕第0181号)。
(二)会议决定:
1.为补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确保国有资产高效运行,从有房产证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中选定34处,总建筑面积3422.63平方米,总评估价格3197.41万元,作为实物出资注入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剩余资本将来以其他资产注入补足。
2.为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减轻财政负担,最大限度的实现经营收益,将53处经营性资产,总建筑面积12676.75平方米,总评估价格13264.11万元,委托给市住房保障公司运营。
3.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战略,将康巴什8间经营性用房,总建筑面积1460.44平方米,价值2905.65万元以实物出资的形式注入到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同时要求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充分利用划拨房产打造我市农副产品展销平台,助力我市乡村振兴。
(三)会议要求,资本运营与规划发展科要根据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最新一期决算审计报告资产总额,准确计算市国资委增资3200万元后所占股比,规范增资扩股程序。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委托经营房产的日常管理维护,按照中介公司测算的15%的租金比例支付委托管理费用;今后该委托经营房产的维护费用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逐项上报市国资委审批,剩余租金收益要全额上缴市财政。
二、讨论《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
三、研究市级国有企业车辆采购、处置审批权限有关事宜
(一)会议强调,要继续以管资本推进市国资委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充分落实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
(二)会议议定,市国资委负责各监管企业公务用车采购、处置审批工作,各监管企业负责其出资的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的车辆采购、处置审批工作。
四、研究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咨询工作中标单位有关事宜
会议议定,同意以28.3万元中标价格委托鄂尔多斯市天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咨询服务。
五、讨论《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要求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
六、研究市水利基地划拨市水务集团有关事宜
会议议定:
(一)同意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将市水务局所属的水利建设基地按照363.27万元的评估价格,以实物出资的形式划拨给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
(二)同意支付内蒙古弘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5万元。
出席: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杜强、苗继光、康占飞,市国资委副调研员廖海东、白秉廉。
请假: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东霞。
列席:企业改革与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郝耀武,产权管理科科长白一丁,资本运营与规划发展科科长张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负责人高婷婷,财务监督与预算收益科 副科长许凯博,办公室副主任秦绥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