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薄永明等同志任职的备案报告》(鄂国投党字〔2019〕49号)、《中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杨福厚同志任职的备案报告》(鄂国投党字〔2019〕48号)、《中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任雪梅同志任职的备案报告》(鄂国投党字〔2019〕43号)悉。根据《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鄂党办发〔2011〕1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的管理办法》(鄂国资企管发〔2018〕29号)规定,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
薄永明 兼任鄂尔多斯市农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博 兼任鄂尔多斯市农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 乐 兼任鄂尔多斯市农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颖贤 兼任鄂尔多斯市农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任雪梅 任内蒙古北方油气投资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免去市国投集团审计部部长职务;
杨福厚 任鄂尔多斯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请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