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拉特旗水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达拉特旗乌兰斯太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达水字〔2022〕161号)有关材料收悉。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16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十大孔兑综合治理2022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51号)、《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大孔兑综合治理2022年度水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水发〔2022〕179号)、《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达拉特旗乌兰斯太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的通知》(鄂水发〔2022〕185号)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达拉特旗乌兰斯太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207-150621-04-01-862563)。
二、实施地点
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
三、建设单位
达拉特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新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3750hm2,其中林草措施 3000hm2(油松山杏混交林100hm2,沙棘封沟林1055hm2,榆树纯林200hm2,柠条灌木林1645hm2);封育治理面积750hm2,其中补植补种150hm2;布设沟头防护8.1km,柳桩谷坊2553m(219座),修整作业路10km,措施防护网围栏25.4km;设置封育界碑15块,标志碑4座,不锈钢宣传牌5块。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36.32万元、林草措施投资2151.34万元、封育治理措施投资92.69万元、独立费用219.6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建设年限
24个月。
七、工程验收及运行管理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与管护责任主体办理移交手续,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验收合格后要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
八、注意事项
(一)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开工前要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抓紧落实项目开工条件,确保项目早日建成使用。
(二)市级资金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市级下达资金量和建设规模进行建设,要切实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
(三)加强工程管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四)按时调度项目情况。及时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填报资金到位、完成以及支付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信息。
特此批复
附件:乌兰斯太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总概算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