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公沟阳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召煤炭物流园公沟煤炭集运站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准发改发〔2017〕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准格尔旗地区煤炭外运需求,增强区域内煤炭价格竞争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同意建设鄂尔多斯市公沟阳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召煤炭物流园公沟煤炭集运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和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单位为鄂尔多斯市公沟阳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境内,准东铁路公沟站南侧。
(二)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建设煤炭快速装车线1条,装车能力每小时大于5000吨,集运站发运能力为800万吨/年,服务年限50年。
工作制度定为年工作330天,其中火车装车系统每天采用24小时值班制,其它每天工作时间16小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
(三)煤源与煤质
本项目煤源主要来自敖家沟西梁煤矿、乌兰哈达煤矿、电力满都拉煤矿,原煤种类主要为不粘煤,是很好的动力燃料和化工用煤。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0724.51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三、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用地,建设期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节能等相关政策,确保工程质量。
四、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等采用公开招标。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投标事宜。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鄂尔多斯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公沟煤炭集运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的复函》(鄂稳办函〔2017〕5号);《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公沟阳塔储运公司公沟阳塔煤炭集运站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鄂国土资发〔2017〕34号);《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公沟阳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炭集运站规划选址的批复》(鄂规发〔2017〕37号);《鄂尔多斯市地方铁路办公室关于新建公沟煤炭集运站工程审查意见的函》(鄂铁办函〔2017〕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公沟阳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炭集运站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环资字〔2017〕362号)。
六、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