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财政局、发改委、农发行,市直属粮食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方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共同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地方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