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旗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做好2021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0〕1614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分配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函》,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你旗区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该项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二、脱贫摘帽旗区(原贫困旗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三、各地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待国家、自治区确定我市2021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后,对本次下达的资金进行调整。
附件:1.鄂尔多斯市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分配表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
标表(2021年)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