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财监[202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财办会[2021]2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调研方案》的要求,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将于2021年10月25日开始对以下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调研:
一、被检查单位
达拉特旗精利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融合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荣汇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双晨财税顾问有限公司、达拉特旗融亿升财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易翊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准诚会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久兴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吉正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准格尔旗昱瑞财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好管家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非凡财税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正税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力兴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正苑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华恒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金旺巨恒财务代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云中财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金泰和理财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情况
1.是否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相关规定进行代理记账许可审批;
2.执业许可的审批方式。
(二)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情况
1.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是否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一至十五条规定执行;
2.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业务是否符合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
3.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和其他会计法规制度情况的检查。
(三)对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情况的检查
1.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按时完成审批机构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表等网上年度报备工作;
2.报备相关信息是否真实、规范、完整。
(四)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五)当前代理记账行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
题,以及对促进行业更好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477—8581657
电子邮箱:2111564003@qq.com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