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6〕24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2026年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
鄂尔多斯市2026年推进宜居宜业
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分类有序、片区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立足我市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实际,探索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和美乡村建设有效路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锚定建设农牧业强市核心目标,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逐步提高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着力提升乡村产业能级、宜居品质和治理效能,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2026年,全市打造20个以上产业特而强、形态精而美、功能聚而合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试点。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各旗区要切实履行规划主体责任,结合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强化试点乡村与旗区国土空间规划、“十五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建设目标与功能安排有机统一、如期实现,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系统规划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整合乡村产业、基础设施、资源资产等要素,引导人口、产业适度向试点集聚,推动产村融合发展,实现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局,各旗区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涉及各旗区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二)突出产业引领。在全市选取产业发展基础较好、主导产业突出、形成一定规模且辐射带动强的行政嘎查村或自然村社作为中心村,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原则,合理确定和美乡村试点片区和嘎查村。重点聚焦壮大粮食、羊绒、肉羊、肉牛、奶业五个百亿级产业,持续做大做强县域富民产业。积极推动科技小院建设,提升农牧科技支撑与服务能力,加快农牧业先进技术推广普及,促进成果高效转化。深化“统种共富”“二产带动一产”等模式,着力打造特色鲜明、联农带农紧密的业态集群,有效带动农牧民参与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与持续增收。试点片区就地就近推进风电、光伏开发利用,推动绿电直连消纳,促进新能源产业与农牧业融合发展,鼓励政府投资的风电、光伏项目收益分配向和美乡村倾斜,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探索乡村经营模式。立足乡土特征与资源禀赋,深化农文旅融合,精塑“小而美”文旅业态,激发乡村经济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能源局、市科学技术协会)
(三)完善基础建设。着眼乡村人口变化趋势,立足本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科学布局、系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升试点内道路、供水、网络等基础设施。有序提升电网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水平,推动清洁能源入户和充电设施进村。加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完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持续推进危房改造,加强农房风貌管控与引导,建设功能完善、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房。统筹盘活村内存量设施资源。编制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因地制宜明晰管护对象、范围与标准,构建一体化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能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鄂尔多斯供电公司、薛家湾供电公司)
(四)统筹服务供给。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布局,提升中心村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嘎查村阵地综合服务功能,打造“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平台。持续提高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诊疗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巡回医疗服务体系。聚焦“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需求,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探索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助餐点,开展托幼服务,推动农村牧区公共设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
(五)强化生态保护。着力培育生态产业,推广有机种植、生态养殖等绿色生产模式。深化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集成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加强农膜、农药包装、秸秆等农牧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深化人居环境整治,基本普及户用卫生厕所,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配套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转运车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六)深化乡村治理。强化党建引领,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完善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乡村治理。开展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入乡就业创业、创新创造,融入乡村生产生活,培育一批农创客,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青春动能。推进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弘扬优秀农耕文化、红色文化,注重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文化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字号”文体活动,丰富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深化文明乡风培育,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文明风尚,营造文明乡风。(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司法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牧局、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各旗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党委农村牧区议事协调机制要统筹推进试点片区和嘎查村规划布局、规划编制、资金整合、项目实施等工作。要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凝聚工作合力。
(二)科学编制方案。试点工作遵循自愿开展、宁缺毋滥的原则。各旗区根据实际,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高的1—2个片区和1—2个嘎查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试点。旗区、苏木乡镇要立足实际、结合群众需求,对标重点任务,统筹编制试点片区和嘎查村规划建设方案,明确空间布局、任务清单、建设时序、主要指标等内容,于6月18日前经旗区党委农村牧区议事协调机制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报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牧局)备案。要科学谋划、精准储备一批牵引力强、引领性好的项目,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推动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建设成效群众可感可及。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旗区要加强县域统筹,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有效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运用项目打包打捆模式争取金融支持。通过乡村公共空间治理、集体资产盘活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举措,统筹安排和美乡村用地指标,保障建设用地合理需求。试点期内,市级根据旗区工作落实情况给予资金支持,旗区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建设资金。
(四)强化跟踪评估。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牧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程跟踪工作进展,加大指导调度力度,确保试点建设取得实效。各旗区要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党委农村牧区议事协调机制要定期调度、研究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难点问题,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并于11月底前组织完成各试点工作绩效自评,结果报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牧局)。
附件:鄂尔多斯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