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方案...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473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25〕99号
  • 成文日期
  • 2025-11-06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通知  鄂府办发
  • 公开日期
  • 2025-11-10
概述   鄂府办发〔2025〕99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0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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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办发〔2025〕99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鄂尔多斯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6 

  

鄂尔多斯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方案 

  为全面提高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审批效率,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充分发挥扩大有效投资关键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点”上突破带动全市审批效率“面”上提升,实现横向各部门并联审批、纵向市旗两级部门协同审批,着力清理不合理政策、打通政策堵点、破解要素制约、优化审批流程、补齐监管服务短板,着力推动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投资活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对上半年开工项目,3月底前实现应批尽批;对下半年开工项目,8月底前实现应批尽批。 

  二、工作机制组成 

  (一)鄂尔多斯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下称市工作机制)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分管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市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联络员为市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室主要负责。工作机制办公室内设联审联批专项工作组(下称专项工作组),同步设立国家、自治区审批事项跟进组。 

  (三)专项工作组以常态化临时机构实现常设化运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12个部门各选派1名业务骨干脱产组建,在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根据工作需求,专项工作组可协调工作机制其成员单位派员临时参加。 

  (四)国家、自治区审批事项跟进组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组成部门和人员常态化工作由专项工作组负责,梳理提出需要跟进国家部委、自治区委办厅局审批事项;具体工作由责任部门选派1名副处级干部专门负责,依据跟进事项主动跟进国家部委、自治区委办厅局审批工作。 

  三、联审联批范围事项 

  (一)联审联批范围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市层面推动的重大能源、化工、交通、水利项目,市委、市人民政府推动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确定的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项目。 

  (二)联审联批事项重大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的各项前期手续;向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公开征集前期手续审批中存在的“堵点”“卡点”问题;需要国家部委、自治区委办厅局审批的重点事项。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项目清单问题台账每年10月底前,从下一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中选出符合条件项目,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形成项目清单,后续根据项目进展动态更新。梳理项目清单中需要审批的各项前期手续公开征集“堵点”“卡点”问题,制定工作台账,实行全流程台账式管理。 

  (二)建立项目审批信息互通机制。全面推行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信息互相推送机制,通过打破部门壁垒、强化数据联通,实现各部门、各层级间审批信息互通、环节对接、链条契合。 

  (三)推行容缺管理并联审批专项工作组根据项目清单和工作台账,会同项目单位和审批部门,优化审批环节和时序,确定可容缺事项,以任务交办单形式转交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开展并联审批,限期办结。 

  (四)组织集中联动审批会商会。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集中联动审批会商由1名副市长牵头不定期举行重大项目集中联动审批会商会,通报各项手续办理情况、解决手续办理中的各类问题。针对重大项目各项前期手续逐项对账梳理、逐项分析研判、逐项查清事实、逐项会商研究、逐项制定方案、逐项分解落实。 

  (五)召开联审联批工作专题协调会。对于单纯依靠审批部门难以解决、企业反映强烈和久拖不决的审批事项,以及公开征集反映的重大问题、事项,报请市工作机制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同意后,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推动,形成“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政策”的工作模式。 

  (六)开展上门入企下沉服务。工作机制办公室牵头组建涵盖市直各审批部门业务干部的上门入企服务工作队,提前了解项目、梳理堵点问题、与企业“一对一”对接、指导企业完成项目申报组件并现场受理。同时,下沉旗区开展督查指导,针对市、旗区两级手续衔接的“堵点”“卡点”问题,现场协调解决,明确办理责任与时限,确保前期手续应办尽办、一次办结。 

  (七)开展调度督导专项工作组实行每半月调度制度,调度分析联审联批工作推进情况,并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建议报告市工作机制总召集人和副总召集人,抄送各成员单位。同时,会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建立督导台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办结审批事项、完成集中联动审批会商和专题协调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市工作机制及其办公室因工作需要增减成员单位的,由市工作机制办公室自行发文调整,市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市工作机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行文。 

  (二)各审批部门要坚持“能简则简、能免则免、能快则快、能短则短”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审批要件,尽可能精简审批事项、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实现极简审批。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明确材料清单与办理标准,由首问人员全程跟踪协调。 

  (三)各审批部门要将项目审批流程、审批人员、帮办代办人员等信息在各级媒体、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众公开,让企业清晰简明地了解项目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办理时限及对接方式,消除信息壁垒。 

  (四)各旗区人民政府要统筹旗区各有关部门和园区人员力量,围绕各旗区重大项目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做到专人服务、专人盯办、常态化联系、组织辅导项目业主开展前期手续要件组件编报工作,加快办理旗区层级待办手续,全面梳理需上级部门办理手续并及时提交上级部门审核接件。 

  (五)各旗区、园区要参照市级工作机制,建立本区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并及时向市工作机制办公室报备。市相关审批部门依据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工作机制办公室报备。市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加强联审联批全过程监管,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工作机制总召集人和副总召集人。 

  (六)市融媒体中心要围绕联审联批工作机制、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干劲、鼓舞人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推动重大项目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