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重点工业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审批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4日
鄂尔多斯市重点工业项目前期手续
“集中审批周”活动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重点工业项目开复工手续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将2019年5月20—24日定为重点工业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审批周”,并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2019年,我市列入自治区调度的103项重点工业项目中,立项、环评、用地等主要手续不全的项目共66项,占全部项目的64%,已严重影响项目正常开复工。当前已进入项目建设关键期,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结合自治区要求,决定开展工业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审批周”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集中审批周”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工业重点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推进组(下称工作推进组)。推进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负责人组成。“集中审批周”活动结束后,推进组自行解散。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集中审批周”时间为2019年5月20至24日,其中市级定于2019年5月24日开展集中审批日活动。各旗区在审批周内自行确定集中审批日活动时间,原则上在2019年5月23日前开展。
(二)活动地点
市级集中审批日活动地点为市政务服务局审批大厅。
(三)审批内容
核准备案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节能审查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核意见。
(四)集中审批工业项目范围及进度
1.市直各有关部门对目前已受理、且要件齐全的工业投资项目,要现场审批出文。
2.市直各有关部门对目前未受理,但已经前期沟通,资料齐全、具备审批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要现场受理,限时审批。
(五)活动流程
1.准备工作。市工作推进组就项目集中审批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2.集中审批日活动。2019年5月24日,市级开展集中审批日活动,市工作推进组全体成员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从即日起要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3月份调度的14项主要手续,抓紧梳理核实2019年列入自治区重点调度的亿元以上新建续建的重点工业项目(见附件)。对需要市直部门办理且已具备办理条件的,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列出集中办理手续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对暂时还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逐一说明原因,并及时反馈项目单位完善相关组件,积极推动手续办理进度。对具备审批条件的可在集中审批日审批的工业项目,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列出集中办理项目清单。集中办理手续清单和集中办理项目清单,于2019年5月17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规划科。
(二)“集中审批周”活动期间,有关部门要做好现场咨询指导工作。
(三)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集中审批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本次重点工业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推进工业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书面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刘晓丽
联系电话:8588217,15047768409
附件:1.2019年列入自治区重点调度的亿元以上新建工业
项目表
2.2019年列入自治区重点调度的亿元以上续建工业
项目表
鄂府办发电6号附件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