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你旗境内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烧碱项目涉汞工程违反《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公告2017年第38号,下称《公约》)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立即停止涉汞工程建设。你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际、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公约》规定,迅速停止涉汞工程建设,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
二、尽快制定相应整改方案。你旗要就该项目涉及违反环境保护法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务必于2019年4月8日17∶30前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