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日
鄂尔多斯市2018年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土地利用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频发势头,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京〔2018〕5号(总307号),下称《意见书》)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62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反馈的《意见书》,认真研究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按时全面纠正和解决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惩防并举,不断提高我市国土资源依法科学管理水平。
二、整改任务
2018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发现我市存在违法违规占地、违法违规以地抵押融资、闲置土地三个方面问题。
(一)违法违规占地问题
违法违规占地问题共计183个,主要包括盈利性违法违规用地和重点基础设施、“一户一宅”宅基地、民生公益性项目违法占地问题。
1.各旗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产业政策的,要及时调整规划;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加快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尽快消除违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