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教育精准脱贫三年(2018—2020年)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4日
鄂尔多斯市教育精准脱贫三年(2018—2020年)
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脱贫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教育精准脱贫作为全市脱贫工作的重点内容,以提高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技术技能为抓手,加大教育改革创新力度,更加注重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内涵发展,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扶智、技能立业、就业脱贫、创业致富,实现“教育脱贫一批”,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总体目标
精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均衡配备水平,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力度,以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为突破口,以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为保障,使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最终实现教育强民、技能富民。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先,扶智脱贫并举。将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第一要务,突出教育脱贫的“造血”功能。通过提高薄弱地区、薄弱环节教育整体水平,帮扶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创业,带动人口素质整体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精准分析薄弱地区、薄弱环节教育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实际需求,精准施策、分类确定教育脱贫的重点任务和政策范围。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实事求是确定规划目标,落实政策措施,科学组织实施。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围绕“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技能、家家能致富”的要求,着力解决贫困人口最关心最直接的教育领域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确保教育脱贫有序稳步推进。
四、主要举措与职责分工
(一)强化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保障农村牧区少年儿童有学上、上好学。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优化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布局,在有实际需求的嘎查村以及规模较大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或幼教点,着力解决部分农村牧区幼儿“入园难”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牧区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器材的配备,大力提高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防流控辍工作。坚持中考“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的政策,将我市汉语授课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60%的招生计划、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3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贫困区域初中学校,分招指标适当向农村牧区初中学校倾斜。(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推进城乡学校(幼儿园)之间、优质校(园)薄弱学校(园)之间结对共建。深入开展“区域交流、校际合作”行动,健全旗区间、城乡学校(幼儿园)间的互访交流、结对共建机制,广泛开展蒙汉学校(幼儿园)“心连心、手拉手,促团结、促和谐”的校际交流活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3.推行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发〔2014〕31号)要求,不断完善以区域为主的管理体制和师资统筹配置机制,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驻点支教,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4.推进农村牧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依托市教育城域网,扩容、提速农村牧区学校园宽带网络,全面实现“三通两平台”,推动实现城乡教育信息化环境均衡化、一体化,提升农村牧区学校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优质资源共享提供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城乡学校结对,常态化开展视讯技术支持下的网络互动教学、教研,把城市校、优质校的教学资源输送到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覆盖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5.关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积极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重点跟踪接力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生活和安全需要。(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民政局配合)
6.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完善“两纳入”( 将常住人口纳入旗区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即确保与同城学生在入学、收费等各方面一视同仁,实现同城待遇。(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7.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适当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随班就读与送教上门的保障机制,逐步实现特殊教育零拒绝与全覆盖。实施好对残疾学生的身心补偿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根据残疾程度和不同类型,推进个别化教育,注重潜能开发。健全残疾儿童科学康复机制,推进医教结合,实现残障儿童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配合)
(二)大力加强现代职业教育
1.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贫困人口及农牧民、退役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网络体系。统筹全市各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充分利用专业、师资、场地、设备等优势和潜力,寻求相关部门资金、项目支持、匹配,形成培训合力,共同开展实效性强、群众欢迎的培训项目。既要开展现代种植业、养殖业培训,又要开展电子商务、机电等技工培训,切实满足不同地区、行业、文化程度等各类群体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交叉、下乡到户与入校参训相结合、外地专家与本土专家相补充(邀请内蒙古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外地院校知名专家)等方式,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出最大的培训效益。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商务局合作开展电子商务、旅游服务礼仪等培训,每年不少于3期,年培训不少于300人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合作开展机电应用、汽车驾驶等培训,每年不少于3期,年培训不少于200人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与市农牧业局合作开展花卉种植、特种饲养、市场经纪人、产业化经营、信息中介等培训,每年不少于5期,年培训不少于400人次。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合作开展民族传统技艺、民族乐器等培训,每年不少于3期,年培训不少于200人次。鄂尔多斯理工学校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开展电工、焊工、钳工、烹饪、电子商务等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2期,年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市卫生学校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合作开展村镇医疗、母婴护理、家政服务等培训,每年不少于2期,年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各院校利用农闲时间,在培训中至少安排开设1期1—2个月的长训班。各院校联合组成讲师团,深入农村牧区巡回进行扶智扶志思想教育。旗区职业学校也要有针对性地安排此类培训。市电化教育馆要依托教育城域网,为打通培训资源网络输送渠道、搭建培训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此外,全市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要进一步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高等院校配合)
2.传承创新民族传统技艺发展。支持传承民族传统工艺专业发展,对涉及民族传统技艺的专业及学校建设予以倾斜。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鼓励设立传统技艺大师工作室,加强非遗教育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建设,保证传统民族技艺的科学发展。(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各高等院校配合)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补充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农村牧区边远地区和寄宿制学校实行倾斜核编,加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配备,满足品德(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需求,确保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为薄弱地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留得下、稳得住、一专多能的教师。(市教育局牵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配合)
2.加强教师培训。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各级各类培训向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倾斜。加大对农村牧区中小学专任教师的培训力度,分学科、分阶段完成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强化对蒙古语授课教师的培养,组织实施民族教育师资专业素养提升工程。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合作,开展职业教师全员“跟岗式”培训。(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3.提高教师待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为指导,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51号),落实好乡村教师补贴工作。继续实施“对各旗区人民政府所在镇和工业重镇以外的农村牧区教师每人每年发放误餐费、交通费补助1万元,鼓励有条件的旗区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2018年年底前建设完成乡村教师周转房,为交流到乡村学校、幼儿园的校长教师提供生活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4.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实行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提高乡村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认真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逐步提高民族学校教师待遇,保障双语教学民族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适当高于同级同类学校的其他教师,民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高于同级同类其他学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
(四)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帮扶体系
1.完善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依托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管理,着力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管理”。(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民政局配合)
2.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办法,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各学段全覆盖。面向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实行蒙古语授课幼儿全免费教育政策,优先将汉语授课幼儿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实行现有各类资助政策的基础上,适当体现差异性。面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特困档资助范围内,其余政策(汉语授课学生免学费与免费提供教科书、蒙古语授课学生全免费)继续执行。面向中职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纳入助学金贫困档资助范围内,其余政策(汉语授课学生免学费与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蒙古语授课学生全免费)继续执行,并适当体现差异性。面向高等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照学生条件执行自治区低保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或鄂尔多斯市低保家庭大学生补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蒙古族大学生资助政策。对特殊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实行现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适当体现差异性。(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民政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配合)
3.加强对贫困大学生就业帮扶。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大学生毕业生精准摸排工作,动态掌握其就业创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对就业困难学生实施“一对一”帮扶。开辟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绿色通道,定期召开就业援助或专场招聘,积极做好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导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配合)
(五)探索助力脱贫的“校农合作”新模式
1.积极探索“校农合作”新模式,将学校农畜产品需求导向与农村牧区产业发展精准对接,实现农牧民特别是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顺利实现脱贫。按照“先期探索、试点推进、不断深化”的思路,市教育局及直属各学校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农牧业局协商确定试点嘎查村。在前期调研、确定农畜产品供应种类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直属各学校与试点嘎查村签订协议。各学校定期报送农畜产品需求计划,嘎查村根据需求组织生产,并利用相关购销平台组织收购、检测、运输,按照订单需求将产品配送到各学校。各旗区也要积极探索实践。(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农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各学校配合)
(六)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指导旗区制定推广普通话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学校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全面开展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确保新增劳动力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全面推进基层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工作。(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精准包联帮扶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光前村
支持完善吉日嘎朗图小学、佳佳幼儿园基础设施设备,加强师资培训,改善其办学条件。协助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教育。巩固扶持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实现稳定脱贫。通过发展养殖业、建立电商平台、合资入股、对外租赁固定资产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筹措资金协助建桥、修路等,完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到2018年年底,实现已脱贫人口人均收入增长20%以上。到2019年年底,全部实现稳定脱贫,光前村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到2020年年底,实现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目标。(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教育脱贫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科学规划,指导各旗区开展工作。要明确责任,加强沟通配合,在教育脱贫政策、财政资金投入、教师待遇保障等多方面形成工作合力,系统推进教育脱贫工作。各旗区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考核督查评估。以教育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持续督促检查教育脱贫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对教育脱贫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教育脱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为完成“教育脱贫一批”任务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