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科技教育卫生足球重点工作任务...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2397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17〕12号
  • 成文日期
  • 2017-02-21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通知  鄂府办发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科技教育卫生足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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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市科技教育卫生足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1日

                      2017年全市科技教育卫生足球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委会、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科技、教育、卫生、足球等领域的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科技创新工作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全社会的创新意识。

(1)强化市委、市人民政府促进科技创新30条政策措施及配套实施细则的解读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市场和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2)邀请我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科技专家开展3—5次讲座。(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组织我市党政干部及企业、院校负责人赴北、上、广、深开展科技学习交流,实现我市企业与相关科研机构、院校走访交流合作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2.确定产业科技发展方向和企业科技需求。

(1)聘请权威机构,确定我市产业科技发展方向,完善各产业的科技创新路线图。(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2)调查全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更新企业科技需求数据库,引导、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引进技术和人才。(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3.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大力开展招才引智。

(1)成立驻深圳科技创新联络处,依托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加大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力度。(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2)加强与北、上、广、深的科技合作,引进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4.强化科技创新服务。

(1)组建全市众创空间联盟,推动各类科研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创新创业资源。(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2)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设立科技创新基金,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3)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力争年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0家以上,新增自治区级研发机构3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5.推进呼包鄂科技创新一体化,搭建呼包鄂协同创新平台和机制。(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6.实施特聘科技专家进园区、进企业计划。(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7.提升本土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创新竞争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8.落实促进科技创新30条政策措施所需经费、科技合作经费和自治区新型科研机构配套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底前)

9.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保护、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二)教育工作

1.改善办学条件。

(1)按照年前市长办公会议确定的方案,加快市第三中学新校区建设,确保2017年秋季完成搬迁。(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8月底前)

(2)完成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1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完成新建5所幼儿园(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单位: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前)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推进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标准化,全面改善农村牧区学校教师生活条件。按照“六有”标准(有大暖、有电视、有电脑、有卫生间、有淋浴、有网络),完成年初计划任务。(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达拉特旗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杭锦旗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责任单位:杭锦旗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化发展。

各旗区普通高中学校尽快形成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4.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1) 赴天津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考察,深入各地职业院校和园区企业摸底调研,制定落实职业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方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2)建立职业教育综合信息平台,动态发布各类规模以上企业、职业院校公共信息,定期为职业院校和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就业指导等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3)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和招生就业、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主体业务,鼓励支持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建立立交沟通、互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

(4)整合培训资源,逐步将各部门的培训放到职业院校,统筹规划、管理、考核、评价。(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5)加大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联合办学、教学协作,以及教师、学生交流力度,加快建立信息化远程教育和培训体系,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资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6)强化校企合作,全面推行招生招工相结合和订单式培养的育人模式,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共同编写教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7)切实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制定我市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7年8月底前)

(8)各高等院校要根据自身特点优势和地区经济社会需求找准定位,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责任单位:各高等院校;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5.推进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启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建设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工程,推进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与国内外知名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建设一流应用技术大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6.加快建设全市“教育云”,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统筹全市教育信息化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7.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精细化管理,基础教育继续争名升位。加大对民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挂职培训和骨干教师脱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民族教育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

8.做好早期教育总结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8月底前)

(三)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1.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1)完成市第二人民医院维修改造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政府投资工程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完成市儿童医院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政府投资工程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3)完成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后续工程。(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4)完成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旗区蒙中医医院建设献礼工程。(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2.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调节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2)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积极推进药品招标改革,与福建省三明市建立招采联盟,切实破除“以药养医”体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3)成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医保对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分级诊疗机制的调节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4)推进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规划和应用,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建立全市统一的健康档案数据库,推进市内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快推进呼包鄂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方便群众就医。(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3.全面建立分级诊疗机制。

有条件的旗区推行由旗区医院直管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室、卫生站的旗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模式,没有条件的旗区积极探索类似的一体化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4.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1)做好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积极探索建立蒙中医药特色健康养生养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5.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一批蒙中医药文化馆和名蒙中医馆。培育蒙中医名医、名院,发挥其在医改中的独特作用。推动蒙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6.率先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7.建立支撑全市医疗技术能力提升的“十大中心”。完善消化疾病医疗中心运行机制,加快影像、检验、病理“三大中心”建设,筹划建立胸痛中心、治未病中心、康复养生保健中心、肿瘤防治中心、睡眠医学中心、生殖医学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8.切实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各项政策,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9.推进“三保合一”。统筹城乡医保标准,统筹使用城乡医保经费,更好地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的监管调控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

1.加强规划指导。

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2.加强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

(1)将我市体育中心和伊金霍洛旗曲棍球基地改扩建为自治区级足球训练基地和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夏令营基地。(责任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2)在响沙湾建设自治区青少年足球沙漠训练基地。(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3.加强足球特色学校和特色幼儿园建设。

重点打造好41个国家级、60个自治区级足球特色学校,24个市级足球特色幼儿园,为每个特色学校、幼儿园配备优秀师资,建立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4.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建立足球(包括其它体育运动)后备人才认定标准,畅通足球特长生培养输送通道,促进足球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5.加快做大做强足球产业,依托自治区级足球训练基地和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夏令营基地、自治区青少年足球沙漠训练基地,结合我市良好的地理、气候条件,打造鄂尔多斯足球夏训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6.强化幼儿园兴趣足球和高中阶段竞技足球运动,巩固和扩大我市在抓足球基础和提升青少年足球竞技水平方面的优势特色。(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7.打造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和足球管理人员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对照任务清单,逐项研究部署、调度推进,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共同承担落实责任。牵头单位或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建立定期会商调度机制,及时会同各责任单位研究方案、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着眼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密切沟通协商,加强工作配合,主动履责担当。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定期督促检查所负责的重点工作,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重点工作全程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并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实施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地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