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
鄂尔多斯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让广大群众共享公共图书馆资源与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有效利用全市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更好地服务读者,提高图书馆行业服务效益,全面推行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模式,形成以鄂尔多斯市图书馆为龙头、各旗区图书馆为骨干,服务网点遍布全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文献信息传递通畅的图书馆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馆藏资源的社会效益,以丰富的文献资源、高效的服务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卡通用、通借通还、普遍均等、惠及全民”便捷化阅读服务,推进全民阅读的普及,促进文明素养的提高。
二、运行模式
根据我市地理特点、人口分布、馆藏资源等实际,我市公共图书馆实行以市图书馆为中心馆、其他馆为分馆的运行模式。
(一)核心区以市图书馆为总馆,东胜区图书馆、伊金霍洛旗图书馆为一级分馆,康巴什、东胜区和伊金霍洛旗所属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图书室、嘎查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室为二级分馆。
(二)其他旗以旗图书馆为总馆、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图书室为一级分馆,嘎查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室为二级分馆。
(三)随着数字图书馆的形成,逐步实现以市图书馆为总馆、旗区图书馆为分馆的数字服务网络,形成“图书馆群”,将公共图书馆服务覆盖到全市。形成市图书馆统一制定采购、分编标准,各总馆分级采购、统一调度、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的方式,实现服务效益最大化。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6—2017年)
(一)由市图书馆制定《鄂尔多斯图书馆行业条码使用规则》和《鄂尔多斯图书馆单位代码编制规则》,统一全市公共图书馆的条形码。
(二)以市图书馆为全市图书馆网络的中心馆,统筹制定全市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体系、服务标准、技术标准、数字资源建设标准、评估标准,将RFID(电子标签)原行业技术标准统一为国家标准。
(三)市核心区(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和其它旗完成总馆和一级分馆以及50%的二级分馆建设,建立统一的书目数据库,统一检索,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图书借阅服务实现通借通还,核心区2016年底前完成,其它旗2017年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2018—2019年)
市核心区(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和其它旗全部完成总分馆建设,并实现通借通还(核心区2018年底前完成,其它旗2019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2020年)
实现以市、旗区图书馆为总分馆的覆盖全市的数字服务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人民政府、市旗文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把总分馆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体系,纳入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加快建设,认真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全市社会发展规划、人口分布、城市发展,确定各级公共图书馆的馆舍、经费、人员、藏书、活动等基数及递增比率,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类图书馆,为总分馆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旗区两级财政负责保障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所需设施设备、文献采编、日常运行、业务活动、人员等经费。同时,鉴于我市各级公共图书馆馆藏数量不足的突出问题,各级财政应加大购书投入力度,并要形成常态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实行总分馆制后的购书经费按市、旗区常住人口由市、旗区两级财政统筹,按市、旗区两级现行财政体制,以一定比例分担,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
(四)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旗总分馆建设的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总分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图书馆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文献信息资源建设、馆际互借,切实承担起协调、统筹、指导的职责,推动总分馆建设。
(五)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对总馆、总馆对分馆的核评估制度,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总分馆体系建设服务情况,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