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6年度第八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伊政字〔2016〕73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红庆河镇特宾苏莫村集体土地0.4716公顷(林地0.4567公顷、农村道路0.0149公顷),珠兰敖包村集体土地0.4374公顷(林地0.0463公顷、牧草地0.3761公顷、农村道路0.0150公顷),木呼尔敖包村集体土地0.0987公顷(牧草地0.0918公顷、农村道路0.0069公顷),纳林希里村集体土地0.2627公顷(耕地0.0771公顷、无基本农田,林地0.0815公顷、农村道路0.0222公顷、未利用地0.0819公顷),哈达图淖尔村集体土地0.8324公顷(牧草地0.7711公顷、未利用地0.0613公顷),其根沟村集体土地0.2669公顷(耕地0.0140公顷、无基本农田,牧草地0.2233公顷、农村道路0.0296公顷),阿道亥村集体土地0.7694公顷(牧草地0.7694公顷),其和淖尔村集体土地0.1525公顷(林地0.0555公顷、牧草地0.0970公顷),哈希拉嘎村集体土地0.4625公顷(牧草地0.0706公顷、设施农用地0.3919公顷),独贵梁村集体土地1.1385公顷(林地0.1531公顷、牧草地0.9854公顷),冯家渠村集体土地0.0391公顷(牧草地0.0391公顷),通格朗村集体土地0.1874公顷(林地0.1401公顷、牧草地0.0279公顷、农村道路0.0194公顷),白格针村集体土地0.4369公顷(牧草地0.4369公顷),其劳图村集体土地0.4220公顷(牧草地0.4220公顷),阿日勒图村集体土地0.3620公顷(牧草地0.3620公顷),额日克柴达木村集体土地0.3825公顷(牧草地0.3825公顷),兰家圪卜村集体土地0.3490公顷(牧草地0.3490公顷),宝林村集体土地2.2324公顷(林地2.2324公顷),乌兰淖尔村集体土地1.1642公顷(牧草地1.1120公顷、农村道路0.0522公顷);纳林陶亥镇满赖沟村集体土地1.3318公顷(林地1.2792公顷、牧草地0.0526公顷),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1.7999公顷,作为你旗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6年度第八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