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政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东政字〔2016〕128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使用东胜区泊江海子镇什股壕村集体土地0.1685公顷(全部为林地),巴音敖包村集体土地0.1451公顷(林地0.0271公顷、牧草地0.1180公顷),折家梁村集体土地0.2658公顷(林地0.1427公顷、牧草地0.1231公顷),宗兑村集体土地0.4446公顷(林地0.0287公顷、牧草地0.4159公顷),海子湾村集体土地0.3129公顷(全部为牧草地),并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3369公顷,作为你区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6年度第一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区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