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6年第十二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鄂前政字[2016]63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敖勒召其镇敖勒召其嘎查一宗集体土地16.2540公顷(其它草地16.2266公顷、农村道路0.0274公顷)、敖勒召其镇马场井村一宗集体土地15.6733公顷(灌木林地14.9239公顷、盐碱地0.7494公顷),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1.9273公顷,作为你旗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6年度第十二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