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环境卫生集中整...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6-02352
  • 发文字号
  • 鄂府发电〔2016〕5号
  • 成文日期
  • 2016-07-28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鄂府发电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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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将《全市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全市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

                         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全市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全面巩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果,提升广大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打造幸福、和谐、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的原则,坚持治标与治本、治理与规范并重,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兼顾全面,迅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力争于2016年8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广大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环境卫生得到全面改善。

二、整治范围

全市广大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及迎街门店等场所,重点整治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街道两侧和嘎查村(社区)街道、重要路段两侧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及迎街(路)门店等场所。

三、整治目标

全市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秩序根本好转,无证无照、超许可范围、占道经营,作业现场脏乱差、马路维修、车辆乱停乱放、迎街门店前乱堆乱放等现象基本消除;店容店貌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整体形象显著提升,初步实现机动车维修商户依法、规范、安全、诚信、文明经营,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规范运行、干净整洁。

四、整治内容

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无证无照、超许可范围、超资质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和违法违章私搭乱建等行为;在门店前乱堆乱放机械设备、化肥、管材等物资和乱停乱放车辆等行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倒垃圾和废弃物、制造噪音扰民等行为。

五、整治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2016年7月28日开始,8月30日前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7月28日至8月8日)。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全面开展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宣传活动。同时,迅速组织公安、城管、交通、工商、环保等部门对本旗区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8日至25日)。由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和“地毯式”的集中整治。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规范的要坚决规范,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验收阶段(8月25日至28日)。集中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定期深入各旗区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旗区反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旗区,要予以通报批评,特别是因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够大等影响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验收的旗区,市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为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要尽快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措施,抽调精干力量,迅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对接合作,全面落实责任,各尽其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农村牧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切实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