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6-02295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16〕43号
  • 成文日期
  • 2016-04-26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通知  鄂府办发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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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6日

鄂尔多斯市旅游标准化建设 

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515”战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打造鄂尔多斯旅游品牌,建设我国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全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议和2016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域旅游发展新形势,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服务旅游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支撑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旅游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完善旅游标准体系,创新标准化体制机制,拓展标准化工作领域,全面提升旅游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将旅游业打造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标准,以东胜区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为龙头,在全市推行旅游标准化工作。2016年,东胜区完成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工作,同时在各旗区全面铺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利用3年时间,实现旅游标准化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城市旅游标准体系。以国家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体系与管理措施为依据,结合我市旅游标准化现状、特点与现实需求,制定《鄂尔多斯市旅游标准化体系表》,按照旅游业标准目录,构建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吃住行游购娱”等基本要素和“商养学闲情奇”发展要素的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东胜区完成《农(牧)家乐旅游经营项目服务规范》《蒙餐经营项目接待服务规范》《骑马乘驼旅游经营项目服务规范》三个地方标准的制定。

(二)提升城市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城市资源要素配置,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旅游服务设施的完善升级,重点加强旅游交通、商业网点、旅游信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丰富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完善“天骄圣地、民族风情、大漠风光和休闲避暑”四大特色旅游产品。以“发挥旗区旅游资源优势”为方针,指导、鼓励各旗区和旅游企业围绕四大旅游产品和业态,贯彻和修订旅游标准。

(四)推广实施旅游服务标准。加大对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遴选旅游标准化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旅游企业作为试点,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建设,制定实施奖惩机制,定期检查指导相关单位执行标准情况。通过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树立行业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旅游企业规范服务行为,有效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五)积极创建旅游行业品牌。坚持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全面建立旅游服务业标准体系,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加强名牌申报工作,指导和推动旅游企业以标准化规范经营行为,促进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有效降低旅游投诉率,提高游客满意度。鼓励各类企业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符合实际的企业标准,着力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知名品牌。

(六)开展旅游标准实施评价。加强旅游标准贯彻实施的督导检查,积极探索建立旅游服务标准化活动效果的评价模式,开展标准化服务评比工作,将标准制定与效果评定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标准实施、服务质量提高和经济效益增长。

四、工作重点

(一)贯彻落实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发挥东胜区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2016年完成东胜区创建达标工作的同时,启动其它旗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LB/T012-2011),到2017年年底,各旗区的广场、公园、车站、公交站点、主要商业街区规范和完善公共信息导向标识,营造良好的旅游出行信息环境。

(二)加快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按照《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GB/T26354-2010),支持中心城区,机场、火车站、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和响沙湾旅游区等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到2016年年底,全市四星级以上饭店、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国际旅行社全部设置旅游资讯触摸屏,基本覆盖城区主要公共场所,为游客提供便捷服务。

(三)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带动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旅游“515”战略,发挥标准化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和周边重点旅游景区的创标工作。推进康巴什新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在此基础上,以东胜区为龙头,以各旗区重点旅游景区为依托,以包茂高速公路、东康快速路等交通干道为纽带,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心城区旅游发展内涵。

(四)推进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全面提升现有A级旅游景区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鼓励旅游景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企业标准。以响沙湾旅游景区创建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为示范,推动全市重点旅游景区的品牌化建设,促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

(五)推进旅游饭店标准化建设。要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和《绿色旅游饭店标准》等,全面规范提升现有星级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饭店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推出一批示范性星级饭店,力争到2017年年底,全市星级饭店企业达标率达到60%以上。

(六)推进旅行社标准化建设与导游员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旅行社服务通则》(GB/T31385-2015)、《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规范》(LB/T009-2011)、《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GB/T31386-2015)等国家标准,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出台的A级旅行社评定标准。全面规范旅行社的经营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导游员服务水平,实施《导游服务规范》。到2016年年底,成立市导游协会,将社会导游纳入协会管理,强化导游员培训,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

(七)推进旅游特色餐馆标准化建设。贯彻实施《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26361—2010),启动旅游特色餐馆的评定,2016年,各旗区要建成20家以上旅游特色餐饮店。

(八)推进旅游购物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56—2010),各旗区要按照《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关于贯彻实施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56—2010)的通知》(鄂旅发〔2015〕121号)要求,组织企业上报旅游购物场所,2016年年底,各旗区至少评定完成10家以上旅游购物示范点。

(九)推进旅游娱乐场所标准化建设。按照《旅游娱乐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26356—2010),在各旅游娱乐场所推动标准化的学习和建设工作,2016年年底,各旗区至少推荐两家以上试点企业。

(十)推进旅游交通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旅游汽车公司服务质量标准》(LB/T002-1995),首先在东胜区开展实施星级旅游汽车公司评定工作。优先发展中心城区到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交通,开辟“旅游绿色通道”,完善和规范城市旅游标识标牌等标准设施;规范旅游交通服务行为,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交通服务。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年4月至6月)

1.开展旅游标准化调研工作。结合我市旅游实际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旅游标准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各旗区要于5月9日前上报旅游标准化工作计划。

2.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建立日常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召开鄂尔多斯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大会。

4.认真抓好宣传动员和学习教育工作,确定试点企业。

5.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依据本方案制定各部门细化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

1.构建旅游业标准体系总体框架。依据旅游标准化规划、总体安排和旅游新业态新趋势,构建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旅游业标准体系框架,组织制定或参与制定餐饮、旅馆、非星级饭店、出租汽车客运、乡村旅游、景区讲解员等旅游服务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各旗区要根据旅游资源优势,在市旅游局的指导下,有重点地制定特色地方标准。

2.安排旅游标准宣传和培训。在“鄂尔多斯在线”“鄂尔多斯旅游网”及市级新闻媒体开辟“旅游标准化建设”专栏,与自治区级、市级主流媒体对接建立互动平台,及时介绍和反映旅游标准化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果。通过各种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营造标准化建设工作氛围。召开旅游标准宣传、培训会议,引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及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升级和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抓好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重点加强旅游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旅游标准化信息网络平台,提供快速便捷的公共信息服务;加强和完善城区导向及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实现市内主要道路及重点旅游景区的标准化导向信息系统全覆盖;加快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城市旅游服务功能。

4.建立健全旅游企业标准体系。各旅游企业组建标准化技术队伍,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标准体系。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贯彻实施各项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5.组织企业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督促各旅游企业制定标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对照国家标准开展建设、自检工作。及时上报旅游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试点经验,并在全市积极推广。

6.实施旅游标准评价机制。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标准修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对标准的修订和完善中,逐步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6年12月至2018年8月)

1.申请自查。对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和《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工作标准》,各旗区、各旅游企业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申请验收和自查工作。

2.初审。试点企业的初审工作由各旗区完成。各旗区对申报单位初审后,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初审合格后,向市旅游局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3.认定。申请企业认定工作由市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认定。

4.总结与表彰。及时总结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广成功经验,持续完善各项标准,不断改进旅游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市级层面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和市旅游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旗区分管领导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2),加强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度,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确保旅游标准化工作圆满完成。

(二)保障建设资金,完善政策措施。各旗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旅游标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促进旅游标准化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优先安排各项资金,全力保障旅游标准化及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深入宣传发动,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采取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等方式,扩大受众面,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旅游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全面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市旅游局要定期督查各旗区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全方位抓好旅游安全工作。旅游安全工作涉及到旅行社、星级饭店及餐馆、A级旅游景区(点)及其它旅游相关方面。各旗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创新安全监管理念,扎实开展“旅游安全年”活动,加强对重点环节和相关企业的旅游安全监管,认真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督促各旅游景区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完善与气象、地质、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安全出行提示。

附件:1.旅游业标准目录表

      2.鄂尔多斯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旅游业标准目录表 

类别

序号

旅游业标准名称

1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

2

《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731-2008)

3

《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10)

4

《旅游业基础术语》(GB/T 16766-2010)

5

《游乐园(场)服务质量》(GB/T 16767-2010)

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

7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8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9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03)

10

《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GB/T 26353-2010)

11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26354-2010)

12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 26355-2010)

13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56-2010)

14

《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 26357-2010)

15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10)

16

《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GB/T 26359-2010)

17

《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GB/T 26360-2010)

18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 26361-2010)

19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 26362-2010)

20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GB/T 26363-2010)

21

《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GB/T 26364-2010)

22

《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65-2010)

23

《旅游景区数字化应用规范》(GB/T 30225-2013)

2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1-2006)

25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0001.2-2006)

2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15566.1-2007)

2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民用机场》

(GB/T 15566.2-2007)

28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GB/T 15566.3-2007)

2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GB/T 15566.4-2007)

30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5部分:购物场所》

(GB/T 15566.5-2007)

3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GB/T 15566.8-2007)

32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9部分:旅游景区》

(GB/T 15566.9-2012)

3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0部分:街区》

(GB/T 15566.10-2007)

34

《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GB 26529-2011)

35

《星级旅游饭店用纺织品》(GB/T 22800-2009)

36

《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 13391-2009)

1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LB/T 005-2011)

2

《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

3

《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

4

《旅行社服务通则》(LB/T 008-2011)

5

《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规范》(LB/T 009-2011)

6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LB/T 010-2011)

7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LB/T 011-2011)

8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LB/T 012-2011)

9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LB/T 013-2011)

10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LB/T 014-2011)

11

《绿色旅游景区》(LB/T 015-2011)

12

《旅游饭店节能减排指引》(LB/018-2011)

13

《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服务要求》

(LB/T 030-2014)

14

《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要求》(LB/T 029-2014)

15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 004-2013)

16

《旅行社安全规范》(LB/T 028-2013)

17

《饭店智能化建设与服务指南》(LB/T 020-2013)

18

《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指南》(LB/T 021-2013)

19

《旅游特色街区服务质量要求》(LB/T 024-2013)

20

《旅游目的地信息分类与描述》(LB/T 019-2013)

21

《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基本要求》(LB/T 022-2013)

22

《旅游企业标准体系指南》(LB/T 023-2013)

23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LB/T 025-2013)

24

《旅游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LB/T 026-2013)

25

《旅游企业标准实施评价指南》(LB/T 027-2013)

26

《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LB/T 034-2014)

27

《绿道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LB/T 035-2014)

28

《自行车骑行游服务规范》(LB/T 036-2014)

29

《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LB/T 037-2014)

30

《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建设与管理规范》(LB/T 038-2014)

31

《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LB/T 039-2015)

32

《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LB/T 040-2015)

地方标准

1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旅游精品规范》(DB15/T461-2009)

附件2

鄂尔多斯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国俭     副市长

副组长: 闫永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高  华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 聂永胜     东胜区副区长

         王树声     达拉特旗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鲁占清     准格尔旗委常委、副旗长

         刘槐予     伊金霍洛旗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郝  伟     乌审旗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冯世业     杭锦旗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尚二平     鄂托克旗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高  鹏     鄂托克前旗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柴继亮     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委员、宣传部长,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陈  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利军     鄂尔多斯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  斌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  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杨志忠     市商务局副局长

         丁海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韬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聿慧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郝  忠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  全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亚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虎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王  勇     市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  军     市地方铁路办公室副调研员

         郭世东     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华兼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