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2016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5日
鄂尔多斯市2016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
全民义务植树是重要的公益事业,是全社会共同肩负的神圣使命,是加快国土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途径,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全民义务植树具有法定性、公益性和义务性。为切实搞好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结合全市绿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国发〔1982〕36号),结合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和“三到两强”工作,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新风,携手共建“绿色鄂尔多斯”。
二、组织形式
2016年全市义务植树任务为栽植1000万株苗木。市、旗区林业部门负责统筹调度全市义务植树工作。市直各部门要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5年重点区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29号)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市直部门“三到两强”结对联系点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14〕57号),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各自的帮扶点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尚未明确帮扶点的市直其它企事业单位及旗区、经济开发区(园区)等义务植树任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旗区林业部门统一下达,并在属地完成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3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集中植树3月20日开始,4月30日结束;雨季植树时间为6月30日至8月30日。5月10至30日、9月1至2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二)参加人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学校、厂矿企业及农牧民等适龄人员。
(三)任务分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林业部门统一安排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根据立地条件选择树种。
(二)苗木供应。以使用本地苗木为主,就近调运,除特殊用苗外,原则上不允许从外地调苗。要加强苗木检疫工作,禁止从疫区调苗。
(三)苗木标准。阔叶乔木树种树干通直码、根系完整;针叶树种顶芽饱满、层间距适中、冠形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带土球的苗木,土球一律用可降解材料包裹。
(四)施工要求。根据作用设计和技术规程进行布点、放线、整地、挖坑、栽植、支护和浇水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并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认真履行义务,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属地管理,职责明确。各旗区负责本旗区义务植树的苗木采购、布点放线、栽种养护以及本旗区义务植树单位的任务分解,并后续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
(三)强化管理、保证质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抓好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要将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栽一棵、活一棵、保一棵。在植树期间,由技术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技术指导。市、旗区种苗、森防、森林公安等单位要对苗木质量、来源、检疫、调运等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苗木质量。义务植树活动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各实施单位施工质量。各义务植树单位可采取出资认养或义务劳动形式协助旗区完成三年养护任务。
(四)加强督查,强化落实。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各级监察林业、建设和园林等部门要不定期督查义务植树造林工作,适时通报批评工作不力的旗区和单位,对工作严重滞后的旗区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义务植树造林期间,市、旗区主流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使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另,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义务植树活动期间,各旗区务于每日16:00时前报送植树信息(市直部门完成任务数量统一由属地旗区统计上报),要求图文并茂,数据详实。3月21日11:00时前将信息员、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林业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580169
电子邮箱:erdoslyj_lwb@163.com。
附件:鄂尔多斯市2016年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
鄂尔多斯市2016年全民义务植树 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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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植树株数 (万株) |
植树面积 (万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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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 |
120 |
0.7 |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厂矿企业等由属地旗区分配落实植树造林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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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 |
16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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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 |
15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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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 |
100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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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 |
15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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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 |
8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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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 |
16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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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 |
7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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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新区 |
5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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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 |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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