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5-06250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15〕95号
  • 成文日期
  • 2015-08-07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通知  鄂府办发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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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7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在线(www.ordos.gov.cn,下称门户网站)信息安全,预防和减少门户网站发生突发信息安全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及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为本,坚持“积极预防,严格控制,防控并重”的原则,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充分做好门户网站运行管理的应急准备,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保障到位。

(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7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鄂府发〔2006〕2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于门户网站发生应用服务系统大规模瘫痪、长时间无法访问、遭到黑客袭击、网页内容被篡改等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机制迅速启动和指挥顺畅,成立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称市政务中心)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务中心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委保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资源中心)、市公安局、市政务中心、市国家安全局和相关运营商的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务中心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与更新本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向上级汇报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行动进展情况,向各级各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负责与各级各有关部门协调处置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行动其它方面的组织领导工作。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统一协调、组织和调用全市各类网络资源。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搜集、整理、保护和上报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情况,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负责准备和整理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行动相关资料。负责处理或协调处置现场一切故障。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运营商和技术人员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及时获得技术支持。(应急联系电话8581112、8588879)

三、事件等级划分

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门户网站突发信息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等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特别重大事件(I级):门户网站与应用服务系统发生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市级主管部门的控制能力,对我市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重大事件(II级):门户网站与应用服务系统造成瘫痪,对我市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门户网站超过3小时无法访问、应用服务超过3天无法使用、市人民政府领导信息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

一般事件4(Ⅳ级):门户网站超过1小时无法访问、应用服务超过1天无法使用、门户网站重要页面出现样式问题,造成较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

四、安全应急制度

(一)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的日常监测、监控,强化安全管理。要认真收集、分析、研判可能引发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事件的有关信息,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二)要做好门户网站文件、数据库、操作日志和门户网站代码备份。备份采用完全备份策略与部分备份策略相结合的方式,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员负责每周对门户网站文件及数据库进行一次完整备份。市政务中心负责对门户网站页面代码进行备份。

(三)在特殊时期(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要启动门户网站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对网络和信息进行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生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事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属于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或存在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市委保密局和市国家安全局报告。

(四)要与门户网站技术支持单位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在门户网站应急处理过程中及时获得技术支援。

(五)建立健全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详见附件),为信息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五、应急响应流程



    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主要分为分析确认、请示上级、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处置、故障修复、恢复运行、详细备案、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等。

六、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对门户网站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的初步研判,确定事件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等级措施。

(一)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市政务中心和信息中心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专家组和工作人员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领导小组认定后,迅速组织修复;修复过程中所需的人财物等,由市政务中心协调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及时解决。

(二)发生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关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理,处置完毕向领导小组报告。

1.门户网站出现无法打开网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Ⅲ级、Ⅳ级)。市政务中心门户网站值班人员发现无法打开网页时,应及时联系信息中心值班人员,查找门户网站网页无法打开的原因,并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客观真实地向门户网站管理员和市政务中心分管领导报告事态经过及采取的处置措施等,随后报送文字材料,最晚不得超过事发2小时。同时,要随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直至事件处理完毕。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立即在不影响门户网站其它版面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修复门户网站。

2.门户网站网页出现非法信息或内容被篡改的应急处置措施(Ⅲ级、Ⅳ级)。

(1)市政务中心门户网站值班人员要密切监视信息内容,做到每天早、中、晚三次不少于一小时的监控。发现门户网站网页出现非法信息或内容被篡改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门户网站管理员并报告市政务中心分管领导,将非法信息或篡改内容所在服务器从网络中隔离出来或紧急删除。

(2)一旦发现在门户网站上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反政府、分裂国家和含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声誉的谣言信息时,应立即向市政务中心主管领导汇报情况;情况紧急时,可先行采取删除等处置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情况严重时,应保护现场,切断与互联网的连接,保留非法信息或篡改页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4)待公安机关提取相关资料后,清理非法信息和恢复被篡改页面,将门户网站重新投入运行。

(5)应妥善保存相关记录、日志,以便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6)要实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出现错误或涉密信息的应急处置措施(Ⅲ级、Ⅳ级)。

(1)门户网站工作人员自行发现信息内容错误或群众来电提出疑问时,应立即整改相应内容,视情节轻重,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2)工作人员应同时作好必要记录,清理涉密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门户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3)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4)事态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委保密局和市公安网安支队。

4.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应急处置措施(Ⅲ级、Ⅳ级)。

(1)门户网站重要的软件系统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个备份,并妥善保存。

(2)软件系统一旦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报告系统维护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并停止系统运行。

(3)服务器出现故障需断网维修时,需提前通知系统管理员,并在非工作时间进行维修,以免扩大影响。

(4)管理及系统维护人员应立即对软件系统进行恢复。

5.关键人员不在岗位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应做好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储备,确保一项工作有两名工作人员能够开展。

(2)关键人员不在岗位时,应向市政务中心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后备人员上岗操作。

(3)与门户网站做链接的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网站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受损程度,防止事态扩大,保存相关记录。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可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

6.建立应急备用系统,发生突发信息安全事件造成原系统无法使用时,启动应急备用系统。

七、应急行动的相关措施

(一)应急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安排相关人员24小时在事故现场值班。

(二)应急程序实施期间,所有人员在遇有重大情况和自身不能处理的事项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应定期组织应急行动演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行动综合演练。遇有可预见的应急情况,应在事前组织演练,检验物资器材的完好情况,提高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

(四)要组织门户网站系统厂商对门户网站系统及时进行固件升级,加强门户网站系统防护。要组织第三方机构每年对门户网站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加强门户网站自身安全防护。

八、后期处置

(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调查小组开展调查研究,查明突发信息事件原因、分清具体责任、核实财产损失和分析影响范围等情况。

(二)依据原因及调查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根据调查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提交市直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后,报领导小组审核。

(四)根据审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发文通报,并追究责任。

九、附则

本预案由市政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各部门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本部门的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附件: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突发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

附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突发

     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

 

组长

任智敏

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8582020

副组长

侯建军

市信息中心

8588879

张晓东

市国家安全局

18747704770

成员

许德忠

市信息中心

8588879

王剑峰

市政务中心

2232508

薛  刚

市电教馆

18647172217

那  庆

市政务中心

2232508

孟  克

市林业局

18047733000

王玉文

市财政局

18504775775

潘晔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13947726006

杜国庭

伊金霍洛旗电子政务中心

15924480890

张  骥

市信息中心

8589600

王  海

海瑞科技有限公司

15149480801

曹静涌

纵横伟业有限公司

18847106055

刘春平

拓尔思有限公司

1351102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