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安排部署,为推动我市经济在新常态下转型发展,现将市直各有关部门2015年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如下。
一、任务分解
(一)固定资产投资
工作任务:推动全市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续建、新建项目尽早开复工,特别是2015年确定的192个亿元以上项目,全年开复工率要达到90%以上;抓好在建项目建设调度,督促续建、新建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力争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达到13%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第一产业增加值
工作任务:确保农业生产稳定,粮食产量达到30.5亿斤以上,同比增长2%;牧业年度牲畜头数稳定在1200万头只以上,提高年末牲畜出栏率,促进农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年内新增市级以上农牧业龙头企业26家;力争2015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不低于4%。
责任单位:市农牧业局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工作任务:保持2014年36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生产;促进2014年投产的25个项目年内达产达效;推进2015年计划投产的30个项目早日形成产能;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力争非煤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以上;力争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保持在11%左右。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建筑业总产值
工作任务:支持我市建筑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我市建筑企业到市外承包工程,力争2015年建筑企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不低于5%。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工作任务:促进我市各类商贸和流通企业发展,推动建立煤炭和煤化工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绒纺产品交易平台、民族特产民族商品交易平台,力争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1%以上;培育和扩大消费市场,提高企业收入,促使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4%以上;大力引进外地特色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设立分店,丰富我市餐饮市场;培育扶持本地特色餐饮企业建立品牌、形成规模,拓展外地市场,促使餐饮业营业收入增长19%以上;大力发展会展、旅游等产业,努力延长外来游客停留时间,力争住宿业营业收入增长15%以上,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保持在11%左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客货运周转量
工作任务:扶持市内运输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引导我市企业、个体运输户共同组建运输物流企业;鼓励外地运输企业或个体运输户在我市落户注册,增加我市运输车辆规模,力争2015年客货运总周转量增长速度不低于15%,提高对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和税收的贡献。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
工作任务:积极帮助我市企业融资,协调银行机构向我市企业新增贷款;通过转贷延期、展本还息等方式,缓解企业融资困境;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股权投资、引进保险资金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形式多元融资,新增融资规模500亿元;力争2015年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速度不低于2014年水平。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八)商品房销售面积
工作任务:培育和扩大我市房地产消费市场,帮助房地产企业消化存量商品房,力争消化存量商品房150万平方米以上,力争2015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速度不低于5%。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工作要求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多措并举促进分管行业发展,同时也要加大对分管行业的监测预警,按月调度,及时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帮助企业稳生产、促发展,确保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
(一)要强化调度分析,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总结”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确保2015年各项经济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市人民政府将调度和督查市直各有关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将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日常和全年考核范畴。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