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防汛应急预案和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城镇防汛应急预案》和《鄂尔多斯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