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环境保护局制定的《鄂尔多斯市APEC(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