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蒙古语言文字是内蒙古自治区法定的通用语言文字,是蒙古族行使自治权的重要工具。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是蒙古语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全面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增强民族团结,弘扬民族文化,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12〕106号),加快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繁荣发展为主题,以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为主线,以加强人才培养和完善技术研发为支撑,以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以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的普及、推广、应用为目的,加快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应用、体现特色,整合资源、确保安全。统一规划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工作任务,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推动蒙古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研究、资源开发和推广应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促进共享,突出重点、深化应用、取得实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要体现主导性,把握主动权,确保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领域安全。
(三)主要目标。深入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工程,不断提高现代技术手段应用水平,加大软件研发力度,加快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步伐。到2015年,在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等领域,研发一批实用性强、易于推广的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软件;到2020年,全面投入使用。各级各部门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蒙古语言文字信息资源得到广泛开发应用,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机制建设
1.制定蒙古语文信息化工作规划。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对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发展的技术开发、应用推广、落实措施作出具体安排,引导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步入科学发展轨道。
2.加强蒙古语文信息化宣传工作。根据宣传对象的特点,创新宣传推广的方式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相关政策和科研成果;定期举办培训班,推广蒙古语教学相关软件;在民族中小学设立信息化课程(主要讲授蒙古文办公软件和输入法使用技巧),提高蒙古族学生使用先进科技手段的水平。
3.强化蒙古语文信息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加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基础研究,以开展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研发的研究机构和公司为依托,引进和培养既懂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蒙古语言文字的人才,吸收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工作水平。
(二)开展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研发保护工作
支持和引导具备蒙古文信息技术开发应用能力的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强各类蒙古语言文字网站和软件建设,保护好蒙古语言文字信息资源。
1.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服务综合平台。及时更新“鄂尔多斯在线”蒙古文版网站内容、增加便民服务内容。支持和引导有影响力的网络运营开发商,建立面向广大蒙古族群众,特别是基层蒙古族农牧民提供生产生活相关服务的综合性网络平台,发布畜牧产品交易、就业创业服务、法律保障等重要信息,建立少数民族群众利益诉求通道,设立账户余额、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等重要信息查询平台,为少数民族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务。
2.建立全市蒙古语言文字综合性资源库。广泛搜集整理鄂尔多斯蒙古语语音词汇、民俗风情、民间文学、音乐舞蹈诗歌等资源,储存到大型数据资源库中,免费开放。广泛开发采集大型数据库端口、共享端口和互动端口。优化设计大型数据库的索引功能,实现蒙古语言文字搜索,并强化分类。设立可以完整保存鄂尔多斯蒙古族生活习惯、祭祀文化、民歌民谣等资料的资源库,并积极在旅游活动中推广资源库,使其成为我市的名片和外界了解我市的重要窗口,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研发蒙古语言文字推广相关软件。研发针对不同群体的蒙古语言文字学习软件。将幼儿学习蒙古语言文字的软件投放在网站、手机等平台,借助高新技术搭建语言环境,使幼儿学习蒙古语言文字不再受环境限制,促进幼儿在玩游戏中学习蒙古语言文字、了解民族文化。研发蒙古语标准音测试智能软件,在网络范围,通过自主学习、下载试题、语音测试等途径,实现蒙古语标准音测试自动化。运用蒙古语连续识别技术研究成果,进一步研究HMM(隐马尔可夫模型)大型非特定人模库并逐步完善提高识别机率,互动玩具机器人、网络型外语互动学习机的研发与应用开发等。
4.研发蒙古文字多种输入法兼容控件。研发蒙古文字网站通用建设平台、在线输入法等,解决多操作系统平台及移动终端、多浏览器兼容等问题,降低蒙古文字网站建设技术门槛,更好地传播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三)推广应用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技术
1.优化全市网上牌匾审核系统和鄂尔多斯市党政机关公文蒙译传输系统。增加鄂尔多斯市网上牌匾审核系统用户数量,力争全市广告公司、牌匾制作企业、刻字店均实现与当地蒙古语文工作管理部门的网上牌匾审核系统联网;进一步优化牌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增加蒙古文自动纠错功能,做到从源头治理整顿不规范的文蒙汉文并用牌匾、广告、标语等。进一步扩大鄂尔多斯市党政机关公文蒙译传输系统使用范围,加大宣传督促力度,充分发挥好该系统的资源共享和参考查询功能。
2.完善全市蒙古语教学资源共享系统。吸收全区蒙古文优质资源,进一步完善全市蒙古语教学资源网络共享系统。在现有的基础上统一标准,将各所学校的资源系统集成一个大型云端存储平台,共享优质资源。用户可凭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该平台,上传、下载蒙古语教学资料,满足全市幼儿园、民族中小学使用需求,使所有蒙古语授课学校教师都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完善全市蒙医医院综合信息系统。在中蒙医医院管理系统、电子病历、实验室信息系统和医学图像存储与通信系统的基础上建设大型云端存储系统,方便患者跨地域共享病历信息、化验信息和医学图像信息,减少患者开支,方便医务人员快速准确诊断。同时通过云平台实现在线诊断会诊、文献资料共享、在线视频会议等,为蒙医药临床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4.推行蒙古文字办公软件正版化。给民族中小学、报社、电台电视台、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使用蒙古文字办公的相关单位发放正版蒙古文WPS office2002软件,进一步提高其工作效率,扩大蒙古语言文字的使用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全市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成员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业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局、财政局、信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承担全市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政策调研、综合协调和经费监管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旗区要把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
(二)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的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重大项目如期建设。市、旗区两级财政要设立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包括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蒙古语言文字信息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信息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培训等方面。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专项扶持资金,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监督检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局要成立市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督查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考核评价全市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引导和督促全市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全面协调推进。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