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7月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为全面配合国家、自治区做好普查工作,掌握全市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其主要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成员如下。
组 长:王建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高占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办公厅主任
马振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韩梅花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方振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康 富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利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宋子斌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二仁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丛甫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耀春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 强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丁海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白晓明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王宽荣 市水务局副局长
贺丽萍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满山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 昇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 郑 市人口和计生委员会副主任
包德博信其木格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文清 市地方铁路办公室副主任
张 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
张春生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刘春山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郭世东 市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
李 伟 鄂尔多斯军分区作训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杨丛甫兼任。今后,除市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各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普查内容
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命名有地无名、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标准化处理不规范的地名,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和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进一步做好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工作,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四、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和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各旗区要按照市领导小组安排,进行普查和验收工作。具体计划待上报自治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普查成果的汇总、完善、上报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五、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