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3〕48号)要求,我市2013年度90名市直退役士兵安置到各大企业就业(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尽快落实退役士兵的注册、工资和各类社会保险等安置手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完成此次接收安置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安置退役士兵,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附件:2013年度市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