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旗区市直部门(单位)及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鄂考发〔2013〕1号,下称《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考核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为切实做好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旗区。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具体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水土保持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粮食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信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1个)
二、考核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旗区重点考核内容(旗区工作任务考核指标政治建设中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为:
(一)积极推动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纠错比例低于10%。关注舆情,及时正面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法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程序等情况,明确行政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旗区全部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完善行政审批和行政效能监察系统,苏木乡镇和街道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设立免费便民代办点均达到85%以上。
市直各有关部门重点考核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情况(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考核指标党风廉政建设项目中的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考核方法和时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评价指标,逐条自查,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三个方面实事求是地撰写自查报告、填写统计表格(详见附件),并务于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适时组成考核组对旗区、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考核组将根据自查情况、抽查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形成考核评价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评价结果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旗区、市直部门2013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考核结果较差的旗区和部门。
联系人:黄塔娜、范翠萍
联系电话:8589963、8589994(传真)
18804770366、13847793868
电子邮箱:ordoszwgk@163.com
附件:1.2013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统计表(旗区)
2.2013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统计表(市直部门)
3.201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指标(旗区)
4.201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指标(部门)
5.2013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指标(旗区)
6.2013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分大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