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4日
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全国、全区纠风工作会议及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2年纠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重点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认真解决部门行业乱收费问题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一是认真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清理整顿工作。严禁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节庆费、条码费等费用,严肃查处违规收费问题和商业贿赂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坚决撤销已经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合规的收费站点,纠正通行费标准偏高等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加快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二是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治理,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各类日常生产生活必需品顺利进城进店,惠及群众。(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3.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一是清理乱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将现行符合规定的服务收费项目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别进行梳理排序,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合理确定收费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改变不当的效绩考核和粗放的发展方式。对不符合规定或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确需收费的项目,要合理定价,坚决纠正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行为。三是健全举报和投诉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各类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4.坚决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一是集中整治恶意误导消费者、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严禁电信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制定垄断协议,严禁通过虚假宣传、强行扣费等手段非法获利。严禁为垃圾短信提供发送渠道,严禁利用手机终端应用程序恶意吸费。二是严格规范电信资费行为。按照“更低价格、更多选择、公开透明”的要求,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明码标价,准确计费。同时,通过费用查询、业务发生和费用提醒、网上公示、费用差错退还等有效手段,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保证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三是加强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对恶意违规、屡纠屡犯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5.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强化对国家专项教育经费的监管,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安全使用。规范幼儿园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等问题,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
6.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不正之风。继续做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占用草牧场清理工作,对贯彻落实“双权一制”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抓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安全发放工作,着力解决在土地草场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牧民利益的问题。继续加强减轻农牧民负担监管工作,全面清理涉农涉牧收费项目,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针对民生领域投入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及套取资金行为,推行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资金效能。(牵头单位:市农牧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公室、教育局、新闻出版局)
(二)抓好其它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将清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格控制由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领导出席的博览会、运动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
2.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规定,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提高考录和招聘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认真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拆迁。认真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切实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4.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的机制和制度,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等行为。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加大约谈问责力度,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5.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产违法犯罪、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6.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加强对药品中标价格对比分析,建立中标价与采购品种遴选的联动机制。积极实施“双信封”评标、带量采购、集中支付货款等措施,开展“阳光用药”电子监察试点。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
(三)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行风热线”工作,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创新民主评议的形式和方法,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力争达到评议体系科学、评议结果客观、评议结果运用有力的效果,逐步形成规范的自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评议结果运用的评价体系。
2.深化“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推动“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推进政府及部门领导参与“行风热线”节目,扩大社会影响力。充分运用“行风热线”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互联互动运作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民声,为民解忧。健全完善 “行风热线”受理问题办理制度及“上线”考核办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做好蒙语“行风热线”节目在牧区的播出,积极促进农牧民反映问题的解决。通过“行风热线”节目“走百家企业、进百个村庄、入百户居民”系列播出活动,积极促进群从城苛业拇笮土闶燮笠迪蚬┯ι搪沂辗选⑽锪髁煊蚵沂辗押凸“三乱”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电信行业乱收费、教育乱收费及损害农牧民利益问题的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行业要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和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市、旗区两级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二)强化暗访督查和案件查处。要把暗访督查和案件查办作为推进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紧紧抓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这个工作重点,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把暗访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组织百名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纠风办案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要重点围绕中央及自治区各项惠农惠牧政策的落实,对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物流、银行金融机构、电信、教育乱收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各纠风责任部门、单位要尽快制定实施意见,做到目标科学、分工明确、措施具体、时限清楚,并狠抓落实,当年见效;其它专项治理工作,要不断改革创新,力求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逐步深化。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任务和薄弱环节,开展适时督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纠风办<纠风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意见》的要求,完善考评机制。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与政府绩效管理相结合,以良好的政风促进不正之风问题的解决;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以部门和行业作风的好转让群众满意。
(五)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行业要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鄂尔多斯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鄂尔多斯支队,预备役90团,纪委,法院,检察院,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