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蒙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201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四日
鄂尔多斯市蒙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2013)
为推动蒙中医药文明的传承与创新,逐步完善和巩固蒙中医药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适用、价廉的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意见》和《鄂尔多斯市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加快发展蒙中医药事业的意义
蒙中医药用哲学的观点分析人体的变化,强调个性化的辩证论治、求衡性的防治原则、人性化的治疗方法、多样化的干预手段、天然化的用药取向,具有临床疗效确切、用药相对安全、服务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创新潜力巨大和发展空间广阔等特点,特色和优势十分明显。
我市蒙中药材有454种,其中植物药418种,矿物药19种,动物药17种,尤以杭盖甘草驰名中外。全市蒙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50余人,5所蒙医院现有蒙药剂型近50个,蒙药品种近300个,蒙医理论也具有坚实的基础。
当前,蒙中医药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扶持、促进民族医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我市发展蒙中医药事业指明了方向。二是群众健康观念的转变为蒙中医药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三是蒙中医药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四是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为蒙中医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五是面对日趋突出的医源性、药源性疾病和许多难以解决的医学难题,蒙中医药以其源于自然、副作用小、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特点,越来越受到关注。
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蒙中医药资源利用率,以优质、特色、名牌产品打入国内外医药市场,使蒙中医药的发展成为我市的优势产业,使蒙药的开发和生产真正变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蒙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蒙中医药发展规律,发挥特色优势,坚持继承创新,坚持品牌战略,推进全市蒙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率先发展。
总体思路:加强蒙中医基本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管理、农村牧区蒙中医工作六个重点,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蒙中医药资源,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蒙中医药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蒙中医药服务网络。以“名人、名医、名院”建设为依托,实现蒙中医药特色化;以“名方、名药、名厂”建设为依托,实现蒙中医药产业化。
主要目标:到2013年 ,有2—4个蒙药品种成为国家准字号产品,培养与引进蒙中医专业人才100名,打造8—10个蒙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蒙中医药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将我市建设成为蒙中医药强市。
三、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一)完善蒙中医药卫生服务网络。继续加强蒙中医机构建设,满足各族人民多层次健康需求,具有较强医疗、教学和科研实力,兼有预防、保健、康复功能的蒙中医药卫生服务网络。将市中医院建成综合服务功能强、蒙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综合性蒙中医医院,成为全市蒙中医医疗、保健、技术指导中心和临床教学、科研基地。进一步加强蒙中医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旗区级蒙中医医院建设,东胜区新建一所中医院,伊金霍洛旗新建一所蒙中医院,逐步达到同级综合医院的水平,成为本地区蒙中医医疗、保健和技术指导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蒙中医诊室,配备一定数量全科医学专业的蒙中医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条件的还应设蒙药房、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一名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完善乡镇卫生院开展蒙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设施,设置蒙中医科提供蒙中医药服务,服务量占总服务量的30%左右,嘎查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
(二)加强蒙中医药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牢固树立“治未病”是健康基石的理念,充分发挥蒙中医“治未病”的特色和优势,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积极开展蒙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探索构建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蒙中医保健服务体系。在新建的市中医院建立鄂尔多斯市“治未病”研究中心,并努力建成中国西部规模最大、设备最为先进、功能最为齐全的蒙中医“治未病”研究中心,指导带动全市蒙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在全市开展以养生保健为主的蒙中医“治未病”服务,推广冬病夏治、四季调养、生殖保健、美容瘦身、针灸、推拿、按摩、拔罐、刮痧、药浴、放血等保健特色服务项目,开发、引进创新一批新技术新项目,使蒙中医“治未病”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三)发展蒙中医药基本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开展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积极发挥旗区级蒙中医医院在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中的龙头作用。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增强蒙中医药服务功能,使蒙中医药技术服务参与到医疗预防保健的全过程,同时加强对嘎查村卫生室蒙中医药业务的指导。大力推广农村牧区蒙中医药适宜技术,针对农村牧区多发病、常见病,推广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合本地区农村牧区使用的蒙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的作用,将蒙中医药服务全面纳入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政策上适当倾斜。
(四)加强蒙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旗区级蒙中医医院急诊急救基础设施建设和急诊急救技术培训,提高蒙中医医院对感染性疾病的救治能力,病床在80张以上的蒙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在有特色优势的蒙中医医院开展蒙中医结合治疗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鼓励传染病医院设立蒙中医科或病区。加强旗区级以上蒙中医医院的感染医学、急诊医学的基础理论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它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加强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肾病等重大疾病的蒙中医药防治,初步形成体现蒙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综合防治方案。
(五)加强蒙中医专科建设。重点加强蒙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筛选有优势、有特色的蒙中医专科专病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发挥重点专科专病科技创新、人才集中、技术协作、提高临床疗效的作用,使蒙中医特色与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达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治有专法、病有专药”,使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不断提高。
(六)加强蒙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系统整理蒙中医理论研究成果,系统整理、研究蒙中医药古籍文献。开展民间蒙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验方筛选、评价、开发、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研究。加强蒙中医药学术继承研究,重点研究知名蒙中医药老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副主任蒙医(药)师以上职称的尽快落实助手,建立师承档案。加强蒙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建设,提供创新平台。重视对蒙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促进蒙中医药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
(七)加强蒙中医临床研究。加强重大疾病、疑难疾病、亚健康的蒙中医药预防方案和评价方法的研究,以蒙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为切入点,对蒙中医药诊疗具有明显特色优势的疾病开展系统的研究,力争在心脑血管疾病、病毒性疾病、老年性疾病、免疫功能性疾病、泌尿系统疾病、恶性肿瘤、艾滋病等疾病防治技术研究领域有所突破。密切跟踪医学前沿动态,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蒙西医结合、蒙中西结合的创新性研究,探索蒙中医药在防治重大疾病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作用及规律,发挥蒙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
(八)加强蒙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定人才培养引进规划,完善培养引进机制,努力为蒙中医药领军人才创业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蒙医研究所建成一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进一步加强蒙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实施好人才培养与引进5115工程,努力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要采取积极措施,吸引蒙中西医及其他相关自然科学领域优秀人才协作攻关。
(九)做强做大蒙中药产业。建立蒙中药自然保护区,积极扶持蒙中药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建设,塑造产业品牌。规范药材种植、养殖生产和经营,通过优良品种的培育、病虫防治、高效化肥料的筛选使用等具体措施,高标准控制药材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从源头上解决药材现代化和国际化过程中障碍性因素,创立一批“绿色药材”品牌。发展蒙中药材提取物和以蒙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相关产品生产,扩大蒙中药材应用范围和市场。促进并鼓励蒙中药企业参与药材基地建设,发展订单药材,形成药材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的良性循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商投资蒙中药项目,鼓励国内外资本参与药企改制、重组成立合资企业,支持国外企业以资金、技术、人才等投入形式与我市研究机构、院校实验室开展合作。
市内5所蒙医院均要建成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制剂车间。由市蒙医研究所牵头,政府扶持,企业为主体,申请国字号药品,使我市蒙中药进入国家准字号序列。加快新药开发和名优品种二次开发,重点瞄准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病毒性疾病、老年性疾病、免疫功能性疾病、糖尿病等常见病,加快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蒙药新药品种,提高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打造知名品牌。引进国际领先水平的医药技术和设备,先进管理经验和模式,改善和提升蒙药研发和生产工艺水平。加强名牌产品和知名品牌保护工作,打造优质蒙药品牌。
(十)推进蒙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蒙中医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蒙中医院要将蒙中医药文化特征作为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体现和弘扬蒙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建设系列化的蒙中医药公共文化基地,使之成为传授蒙中医药文化的公共教育场所和弘扬蒙中医药文化的窗口。
四、加强领导,为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蒙中医药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将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严格依法行政,采取有效措施,为蒙中医事业的传承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理顺蒙中医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归口管理工作,实现全行业管理。要建立健全蒙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运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准入制度。发改、财政、编制、人事、科技、教育、药监、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农牧业和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蒙中医药工作。
(二) 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蒙中医事业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蒙中医事业费主要用于专病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科技攻关、新药研发等。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列入预算不低于500万元,用于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各旗区也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扶持蒙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完善责任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在本规划的基础上,量化指标,明确责任。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督查室定期对蒙中医药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结果在全市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