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队(站)建设的实...
  • 索 引 号
  • 000014349/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发〔2009〕33号
  • 成文日期
  • 2009-05-31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队(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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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队(站)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队(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切实解决我市消防队(站)建设滞后、技术装备落后、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等问题,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消防队(站)建设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我市消防工作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区经济差异,也存在消防投入不足、消防基础薄弱、技术装备落后、“欠账”较多等问题,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建成区面积迅速扩大,城市人口日趋增多,工业园区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能源转化为主的易燃易爆企业相继建成投产,高层宾馆、饭店、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大量建成投入使用,潜在的火灾危险和隐患明显增多。而与之相匹配的消防队(站)建设明显滞后,尤其是在扑救“4.8”伊泰煤制油化工项目的火灾过程中,更加凸显出我市在消防队(站)建设、消防技术装备、人员力量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的问题。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城市防控和抗御火灾的能力亟待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消防队(站)建设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来抓。

     二、统筹规划,加快步伐,尽快完成消防队(站)建设任务

     为了有效节约资金,充分整合消防力量,全市城市中心镇区和工业园区要打破各自建设消防队(站)的模式,实行统筹兼顾、合理规划、一流建队。工业园区和城市中心镇区可以规划合建消防队(站),不能合建的可单独建设;城市中心镇区和重点工业园区消防队(站)原则上按照特勤消防站标准建设,其他工业园区消防队(站)原则上按照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建设。目前,全市共有16个工业园区,其中重点工业园区5个、普通工业园区11个。富兴工业园内已建成1个现役特勤消防站;巴拉贡创业区尚未形成规模,可缓建消防站。到2009年底,全市8个旗区、康巴什新区、14个工业园区共要完成24个消防队(站)建设任务,其中特勤消防站9个、一级普通消防站13个、二级普通消防站2个。

    (一)东胜区:1.东胜经济开发区和铁西区规划合建1个特勤消防站。2.铁西区北出口规划新建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3.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规划新建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4.东胜区消防中队(现役)增配5辆消防车:5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51米多功能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干粉消防车1辆、排烟消防车1辆。

    (二)康巴什新区:1.康巴什新区规划新建1个特勤消防站。2.规划新建2个一级普通消防站。

    (三)准格尔旗:1.大路煤化工基地完成特勤消防站二期工程建设。2.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重新选址建设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3.准格尔旗现役中队(薛家湾镇)增配3辆消防车:5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51米多功能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消防车1辆。

    (四)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旗政府所在地)和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规划合建1个特勤消防站。

    (五)伊金霍洛旗:1.阿勒腾席热镇(旗政府所在地)规划建设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2.汇能工业项目区规划建设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3.成吉思汗陵旅游区规划建设1个二级普通消防站。4.乌兰木伦工业项目区规划建设1个特勤消防站。

    (六)杭锦旗1.锡尼镇(旗政府所在地)建设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2.杭锦旗化工项目区规划建设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

    (七)乌审旗1.嘎鲁图镇(旗政府所在地)重新选址建设1个特勤消防站。2.乌审召化工项目区在现有消防队(站)基础上扩建为一级消防站。3.苏里格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4.纳林河化工项目区规划建设1个二级普通消防站。

    (八)鄂托克旗1.乌兰镇(旗政府所在地)重新选址建设1个一级特勤消防站。2.棋盘井工业园区在现有消防队(站)基础上扩建为特勤消防站。3.蒙西工业园区在现有消防队(站)基础上扩建为一级普通消防站。

    (九)鄂托克前旗1.敖勒召其镇(旗政府所在地)重新选址建设一个特勤消防站。2.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一个一级普通消防站。

     三、政府负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队(站)建设各项保障措施

  (一)落实建设用地。消防队(站)所需建设用地,由各旗区政府(管理委员会)无偿划拨。

  (二)落实经费投入。1.城市中心镇区消防队(站)建设资金原则上由市、旗区两级政府按比例匹配: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康巴什新区的队(站)建设资金按市、旗政府37的比例匹配;乌审旗、鄂托克旗按市、旗政府46的比例匹配;杭锦旗、达拉特旗和鄂托克前旗按市、旗政府64的比例匹配。消防队(站)车辆和器材装备投入经费由当地政府(管理委员会)负责。2.工业园区消防队(站)建设资金和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投入由旗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与园区企业共同协调解决,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各地区经济状况,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补偿。3.城市中心镇区消防队(站)运转经费由当地政府(管理委员会)承担,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工业园区消防队(站)运转经费由当地政府(管理委员会)和企业共同承担,并列入各级预算。其中运转经费中的消防业务经费要按每年10%的比例递增。

    (三)落实人员保障。1.根据“先建站、后派人”的建队原则,消防队(站)按国家标准建成后,优先派驻现役消防人员,在现役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各旗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可采取招聘专职(合同制)消防员的方式,按人员配备标准增补短缺的专职消防队员。2.各旗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要切实保障专职(合同制)消防队人员(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合法权益。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专职(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专职消防人员因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工伤待遇和申报烈士等问题。

    (四)落实车辆装备1.参照《多种形式消防站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消防车辆数量、性能参数等要求,到2009年底,各地消防队(站)要配齐配全所需的消防车辆,并根据工业化、城市化建设水平,高危企业、高层建筑增多等实际,东胜区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要为本地区现役中队分别增配5台和3台特种消防车辆。各旗区政府要逐步更换报废的消防车辆。2.各旗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在加强消防队(站)常规装备的同时,要针对当前火灾的发展趋势,重点加强配备化学和毒气侦检、堵漏、洗消、破拆、救生、通信、照明、排烟、警戒、输转等特勤器材装备。到2009年底,各消防队(站)的个人防护和器材装备必须全部达到《多种形式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

    (五)落实归口管理。各地消防队(站)归口当地消防部门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并参照公安消防队管理要求,实行统一称谓、标识、服装,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并列入消防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六)加强考核验收。各旗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消防队(站)建设发展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考核验收。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专门督导组,逐地落实建设任务,并把消防队(站)建设作为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内容,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落实建设、管理要求,致使火灾发生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附件:1.城市中心镇区和工业园区消防队(站)建设主要指标

           2.城市中心镇区和工业园区消防站规划建设总体情况

           3.城市中心镇区和工业园区消防站规划建设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