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
  • 发文字号
  • 鄂府发〔2008〕72号
  • 成文日期
  • 2008-12-23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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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文本另附)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旗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的重要意义。加快铁路建设是解除交通“瓶颈”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市经济社会的实际出发,经过反复论证研究,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道部的充分认可,是加快我市铁路建设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开展地方铁路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规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贯彻落实《规划》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各级政府要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制度、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及开工建设的审核,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加大投入,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拉动内需的措施要求,加大对铁路建设的投资力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沿线征地拆迁工作,确保规划项目如期实施。

  四、建立健全机构,强化实施《规划》的组织保证。《规划》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铁路民航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管理铁路建设的职能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各旗区要主动与市铁路民航办公室衔接,及时解决铁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加快我市铁路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