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鄂尔多斯市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完善农村牧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提高农村牧区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身体健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嘎查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农村牧区卫生投入,优化农村牧区卫生资源配置,力争在2007年完成“一村一室”的建设任务,使嘎查村卫生室全部实现标准化,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能够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嘎查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一)房屋。每个标准化卫生室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或6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的,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设;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的,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分设,并与家庭生活用房分开。卫生室内墙贴瓷砖不低于1.2米,地面、内墙要硬化并达到防潮、卫生的要求。
(二)设备。
——诊断室:有诊断床1张、诊断桌椅2套、资料柜1个;有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接种包、紫外线消毒灯(或车)、有盖污物桶等器械,数量满足需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若干。
——治疗室(处置室):有治疗台、物品柜各1个,有消毒盛器、有盖方盘、氧气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紫外线灯、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有一套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
——观察室(健康教育室):有观察床2—4张,配备基本床单元设施(床头柜、陪护椅、输液架),按观察床数量1:2配套被服。
——药房:中蒙、西药品柜(厨)至少各1个。
——值班室: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有高压消毒容器、电话,有条件的可安装空调及取暖设施。
(三)人员。至少有1名有资质的医生。
(四)药品。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其中西药在160种以上,中药或中成药在60种以上。
(五)卫生环境。种树栽花,美化环境。地面平整无垃圾杂草,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蜘蛛浮尘,家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六)规章制度。有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成册可用。
三、嘎查村卫生室基本职责
负责本村村民的合作医疗、计划免疫、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与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应对;实行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急、危重病人的初级救护与及时转诊;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开展以农牧户为主的健康状况调查,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参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开展以除害灭病和改水改厕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完成村级各类卫生信息收集、记录、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涉及伤亡情况的报告;听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管理,完成旗乡两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医疗卫生工作。
四、嘎查村卫生室设置要求
嘎查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原则上一个行政嘎查村设置一个卫生室,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嘎查村委会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卫生室地址,并报旗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在体制上不做统一要求,集体、个人均可设点;在业务上接受苏木乡镇卫生院统一领导,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须经旗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业务考试并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进入卫生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领导,实行目标化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要派专人负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全市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确保投入。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原则上与嘎查村党支部阵地建设相街接,统一规划实施。旗区人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无偿划拨土地,减免各种税费。凡验收达标的嘎查村卫生室由旗区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年内装备价值2000元的设备,市、旗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采购。
(三)严格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监督与指导部门,要明确任务,加强监管,严格标准,搞好服务,确保嘎查村卫生室保质保量按时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