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有关工作,扎实推进《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151号,下称《实施方案》),确保到2020年实现我市公民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2%的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旗区人民政府
《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是否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列入本旗区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旗区各有关单位和苏木乡镇(街道)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负责人和联系人)建立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日常工作报送动态信息等情况;基层一线科普阵地“嘎查村、社区、校园e站”运行情况,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日常工作报送动态信息等情况;本级媒体参与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
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落实《实施方案)》中“四大行动”“五项工程”完成情况;制定和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日常开展工作动态信息等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于6月20日前按照《实施方案》自查本旗区、本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并形成详实的自查报告,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督查
自查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将适时派出专项督查工作组赴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督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督查要求
(一)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结合本旗区、本部门实际,严格落实责任,对照督查内容,全面自查总结,收集汇总相关文件材料,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确保相关资料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同时确定1名联络员(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15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督查和整改同步推进。要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督查工作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反馈意见,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反馈有关旗区和部门,限期整改。对落实工作不力、影响评估的旗区和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联 系 人: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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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