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变动的公告
近年来,随着准格尔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大批转移人口进城安居,外来人口投资创业,城市体量不断增大,与之相对应的是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为维护正常招生入学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对准格尔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幼升小入学年龄设置
2021年秋季学期,全准格尔旗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统一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
二、房产学位设置
从2021年起,准格尔旗义教阶段中小学初始年级新生实行“一房一学位”入学政策,即同一房产信息三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2019年、2020年秋季入学登记过的房产信息,2021年不能再用该房产信息登记入学,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商业类房产的认定办法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凡提供房产性质为车库、底商、商业、储藏等非住宅性质房产的,不予认定为有房户类型。
四、政策性照顾办法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除残疾儿童,孤儿,现役军人、烈士、获得重大立功表彰人员子女之外,其他符合自愿入学申请条件的,当某一学校招生片区“1类学位”人数超出该校规定招生人数时,不得对该校提出自愿入学申请。
五、关于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分配办法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凡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就同一学位等级,在划片分配时,优先分配提供孩子父母或孩子本人住房类型的学生。
六、关于大路地区幼升小、小升初的入学说明
因大路地区初中、小学与首都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所以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凡拟在大路地区就读一年级或初一年级的新生,统一分配到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
咨询电话:0477—3970106
特此公告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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