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28日起
这些路段将启用移动测速设备
限速100公里/每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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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加大超速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自2020年9月28日起,沿黄公路交通管理大队将在以下地点启用移动测速设备,限速100公里/每小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认真遵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按照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行驶。
移动测速设备位置如下:
273公里处(双向)、289公里加900米处(双向)、307公里处(双向)
366公里加50米处(西向东)、366公里加250米(东向西)
392公里处(双向)、400公里处(双向)、412公里加700米处(双向)
449公里加800米处(西向东)、454公里加400米处(东向西)
512公里加300米处(双向)、526公里加980米处(西向东)、543公里加450米处(东向西)、552公里加400米处(西向东)
579公里处(双向)
643公里处(双向)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交通管理支队
沿黄公路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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