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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5-20 17:20:00      作者:      来源:伊金霍洛旗不动产...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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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业主朋友: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我旗房地产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8〕9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9〕100号)精神,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敬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及时提交办证所需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0年6月20日前。

  二、受理地点

  CBD商务广场T1政务服务中心3楼C301-C302窗口。

  咨询电话:0477—8582033。

  三、受理范围

  第二批具备办证条件小区9个(后附明细),包括普通商品房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回迁安置项目、限价商品房项目及水岸新城市直公务员住宅项目等。 

  四、提交申请资料(已婚业主需夫妻双方一同申请,未婚业主需本人申请):

  1、业主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业主为单身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缴纳契税凭证(缴纳契税手续在CBD政务服务中心一层F区F309-F323窗口办理:缴纳契税需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房屋套数证明原件)注:①房屋套数证明在CBD三层F区F316窗口办理;②回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到CBD政务服务中心一层F区F309-F323窗口办理减免契税手续;

  4、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票据(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CBD政务服务中心三层F区F314窗口办理)

  : 已向开发企业提交登记申请的业主无需重新提交登记申请资料。

  五、业主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存在的风险隐患

  1、房地产企业灭失风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要开发企业和业主共同配合才能完成,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灭失或名存实亡,业主单独申请产权登记将存在较大困难。目前,正是集中办理的“窗口期”,相关部门联合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业主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因此,居民应该把握机会,尽快办理,免除后顾之忧。

  2、此次为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上级在简化办事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办理速度等政策方面给予极大支持,错过此次办证机会,业主之后可能面临办理时限长、办理过程难等问题。

  3、购房者只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并不具有所购房屋的物权登记和公示效力,只有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才是合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4、如果购房者不按税务机关通知时限申报应纳契税,并缴纳契税税款,会导致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可能的罚款以及可能面临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诉讼风险。

  5、如果逾期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可能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的诉讼纠纷导致其所购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执行。 

  

  特此通告。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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