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鉴定时间定于2020年2月21日下午14:30—17: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地点在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鉴定时需要提交申请审批表2份,有关病史资料(包括三甲医疗机构诊断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学校或幼儿园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鉴定时,申请鉴定者的父母双方及本人必须到鉴定现场。鉴定前母亲已怀孕的,各旗区按计划外生育进行办理,市卫生健康委不接收单纯病残儿鉴定申请。
《通知》指出,鉴定时间定于2020年2月21日下午14:30—17: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地点在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鉴定时需要提交申请审批表2份,有关病史资料(包括三甲医疗机构诊断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学校或幼儿园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鉴定时,申请鉴定者的父母双方及本人必须到鉴定现场。鉴定前母亲已怀孕的,各旗区按计划外生育进行办理,市卫生健康委不接收单纯病残儿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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