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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调整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补贴与特别扶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16 15:10:00      作者: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市...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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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贴和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制度标准的通知》,就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规定,对截至2016年1月1日年龄达45周岁及以上的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家庭、双女家庭和城镇无业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原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执行;对年龄45周岁以下的不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贴范围,本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20年以前纳入政策范围的继续享受该政策。

 

2019年,按照自治区标准,鄂尔多斯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为每人每月540元,保持不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645元调整为6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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